对于需要设置不少于2个安全出口的建筑,当疏散门(或户门)通过疏散走道进入安全出口时,其疏散走道应具备两个安全出口,且应尽量分散布置,以满足双向疏散的要求。
对于仅设置一个安全出口的走道,开向走道的疏散门(或户门)也就仅有一个安全出口,明显违反“需要两个安全出口,且安全出口应分散设置”的基本原则。
典型案例:在一些住宅建筑的核心筒方案中,通过单向走道的方式来规避“开向同一前室的户门不应大于3樘(5.5.27-3)”的规定,导致这些住户只有一个安全出口,且将衍生众多的极端方案,规范条文形同虚设。
示例1(正确示例):本示例的户门对走道开启,疏散走道有两个安全出口,具备双向疏散功能。
第二章 只需1个安全出口的建筑,可设置单向疏散走道
对于只需要设置1个安全出口的建筑,可设置仅一个安全出口的疏散走道。
示例5(正确示例):本示例建筑,只需要一个安全出口,当开向同一前室的户门大于3樘时,可通过设置疏散走道的方式解决,疏散走道只需要一个安全出口。
第三章 安全出口应能通过公共区自由转换
两个安全出口在同一楼层上应能通过公共区自由转换。也就是说,示例6的类似方案,不许可使用。
第四章 前室穿套应予禁止
不得采用从一个安全出口进入另一个安全出口的疏散方式,也就是说,前室穿套应予禁止。
一、通过一个安全出口进入另一个安全出口,最典型的做法是“前室穿套”。
“前室穿套”也称“前室套前室”,通常是指通过一个楼梯间前室(含合用前室)进入另一个楼梯间前室的疏散方式。从疏散路线上讲,从一个前室进入了另一个前室,或者从一个前室通过走道进入另一个前室,都属于“前室穿套”。
“前室穿套”是一种“更不方便使用和更不利于安全疏散”的方式,容易衍生极端方案,造成更大的安全隐患,应予禁止。
二、“前室穿套”违背了安全疏散的基本规则:
前室是防烟楼梯间的基本要素,安全疏散应遵行“走道(或户门)→前室→楼梯间”的基本规则。进入前室,就已抵达安全出口,应从疏散楼梯撤离,不能再进入了另一个前室,更不能通过走道(不安全区域)进入了另一个前室。
以此为原则,除非是“两个疏散楼梯共用前室”的情况,其他前室均应只具备一个安全出口。也就是说,凡户门对楼梯间独立前室(或合用前室)开放的情况,均只能视为一个安全出口。这是基本规则,否则必将衍生极端方案,规范条文形成虚设。
三、“前室穿套”的情况,属于双向借用,违反“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”的强条要求:目前的防火门均为“单一方向旋转”,并不存在双向开启的防火门。(除非在连通部位设置两樘独立的不同疏散方向的防火门,这在狭小的前室空间内,较难实现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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